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材料购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0浏览次数:31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材料购置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材料经费仍划拨到各学院。根据《关于修订实验教学物资采购供应办法的通知》(滨医院办发〔2012〕24号)要求,各学院本着“预算包干,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对划拨的教学实验用低值易耗材料专项经费进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确保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及本专科生(留学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处下发的实验教学任务,由实验室认真清查耗材库存,避免积压。根据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项目需求,制定出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

    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制毒、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及菌种等实验用品的购置,必须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审批手续,集中采购并存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危险品仓库,各实验中心(室)按教学需要分期分批领用,废弃物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回收并处置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