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浏览次数:30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各实验室:

    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组织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各实验室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

    3.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实验室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5.各实验室负责人在寒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定期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