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各实验室:
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请相关院(系)教研室与实验室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教科办通知到各教研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把对低值易耗品的需求告知相应实验室负责人,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申报。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和教研室负责人充分沟通,了解具体需求,然后对照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实验项目,制定出合理的低值易耗品申报计划。
三、低值易耗品的申报范围为本、专科生,留学生,研究生实验教学用耗材(注:研究生耗材需单独申报,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
各实验室在申报低值易耗品前先认真清点库存,避免重复购置,造成积压浪费。
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制毒、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及菌种等实验用品的购置,应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购置。
四、各实验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申报表》(见附件),经实验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5年7月1日前将申报表交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