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低值易耗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32

各相关院(系)、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各实验室:

        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请相关院(系)教研室与实验室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教科办将申报工作通知各教研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将低值易耗品的需求告知相应实验室负责人,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申报。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和教研室负责人充分沟通,了解具体需求,然后对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验项目,制定出合理的低值易耗品申报计划,根据实验内容和学生数量确定低值易耗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以及数量。

        三、低值易耗品的申报范围为本、专科生,留学生,研究生实验教学用耗材(注:研究生耗材需单独申报,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各实验室在申报低值易耗品前先认真清点库存,避免重复购置,造成积压浪费。注意区分办公用品、科研用试剂耗材。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制毒、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及菌种等实验用品的购置,应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购置,需在申请表中备注。

        五、各实验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申报表》(见附件),经实验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所需实验耗材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1月4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