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85


1. 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 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 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 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 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 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 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 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