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教字〔2019〕107号
各部门、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和学校保卫处“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排与要求
(一)院(系)自查
请各有关部门、院(系)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排查,杜绝教学实验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请各有关部门、院(系)于2019 年10 月9日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11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sy_01@163.com。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在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期间,采取现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部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于2019 年10 月13 日前,将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教育部抽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专家组将于9 月30 日前对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检查,请各有关院(系)积极做好迎接专家组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全力配合专家组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pdf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3日